发布日期:2025-11-21 14:54 浏览次数:次

在商业活动日益繁荣的当下,商标的重要性愈发凸显。侵犯商标权不仅损害了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当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便会触犯刑法,构成刑事案件。那么,究竟侵犯商标权涉及多少金额会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呢?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侵犯商标权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是侵犯商标权的常见犯罪类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对于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同样有明确的金额标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是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这里的注册商标标识包括在商品本身、商品的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其他与商品销售有关的物品上所附的能够区别商品来源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商标的物质载体。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侵犯商标权金额的计算并非总是一目了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例如,侵权产品的价格认定问题。如果侵权产品有实际销售价格,一般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金额。但如果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或者价格明显不合理,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对于一些半成品或者未完成的侵权产品,其金额计算也有特殊规则。此外,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之间的金额认定也较为复杂。在共同实施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情况下,各行为人可能对不同阶段的行为负责,其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的分工和作用来确定。同时,对于跨地区、跨时间段的侵权行为,金额的累计计算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准确认定犯罪情节和量刑。
一旦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达到刑事案件的标准,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商标所有者的经济损失。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为了避免陷入侵犯商标权的刑事风险,企业和个人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商业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实施侵犯他人商标权的行为。在使用商标时,要确保取得合法授权。对于采购商品的企业,要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避免采购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商标所有者也应当加强对自身商标的保护,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续展,积极监测市场上的侵权行为,发现侵权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