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1-20 11:51 浏览次数:次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子女与父母之间签订不赡养父母的协议约定,并考虑对其进行公证的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具有强制性,不能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免除。所以,当涉及到不赡养父母的协议约定时,其本身的合法性就存在严重问题。
公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合法、真实的事项进行证明。对于不赡养父母的协议约定,由于其违背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公证机构从自身的职责和法律要求出发,通常是不会对这类协议进行公证的。因为公证行为是一种具有公信力的证明活动,如果对不合法的协议进行公证,不仅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也会对社会的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
不赡养父母的协议约定本质上是一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法律规定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这种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和社会伦理道德而产生的,具有不可放弃性。当子女与父母签订不赡养协议时,实际上是试图以约定的方式排除自己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这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不赡养父母的协议就属于此类无效合同。即使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也是不具有效力的。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该协议不能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法院也不会支持依据该协议主张不赡养的行为。
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有一套严格的审查标准。对于涉及赡养协议等事项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首先会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查不赡养父母的协议约定时,公证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该协议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发现协议内容存在违法情形,公证机构会拒绝受理该公证申请。
除了审查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公证机构还会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在不赡养协议的情况下,有时可能存在一方当事人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而签订协议。公证机构会通过询问当事人、调查相关情况等方式,确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如果发现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同样不会对协议进行公证。
不赡养父母的协议约定如果被允许存在并进行公证,会对社会产生诸多不良影响。从家庭层面来看,赡养父母是家庭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家庭关系和睦的重要纽带。当子女签订不赡养协议时,会破坏家庭的和谐氛围,伤害父母的感情,也会对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从社会层面来看,这种行为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如果不赡养协议被认可,会导致社会道德观念的扭曲,影响社会的良好风尚。此外,不赡养老人还可能导致老年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增加社会的养老负担,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当家庭中出现赡养纠纷时,不应该通过签订不赡养协议的方式来解决。正确的途径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处理。首先,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合理的赡养方案。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父母的实际需求和子女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确定赡养的方式和标准。
如果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基层组织的调解,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这些基层组织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资源,能够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公正的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赡养纠纷进行公正的判决,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